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法界人士認為,如果留言板上的留言,屬於公開可閱讀,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,
如果必須密碼才能進入,也屬民法損害行為,將面臨求償。
光的海洋 那是一段古老的回憶
心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